高雄第二季建築物公安申報開跑─商業娛樂場所應於6月底完成申報(圖:高雄市政府)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高雄第二季建築物公安申報開跑─商業娛樂場所應於6月底完成申報(圖:高雄市政府)
新聞摘要
  • 高雄第二季建築物公安申報開跑─商業娛樂場所應於6月底完成申報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高雄市政府依據「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商業類類(B類)公共場所建築物安全檢查自2018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開始申報,請各業者儘速委託專業機構人員辦理。市長陳菊一直以來打造高雄成為安全城市,以及提供民眾一個安全的消費環境,對於建築物公共安全均要求加強檢查,以杜絕公安危險,請各場所應於期限內完成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否則開罰6至30萬元。
 
工務局局長蔡長展表示,市府非常重視公共場所的安全性,也要求各局處加強公共安全檢查,才能落實建築物公共安全品質,也才能完整提供消費者安全及優質消費環境。公共安全申報工作已實施多年,多數營業場所均能配合申報,逾期未申報者將依建築法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受罰後仍需辦理申報,得不償失,且不排除依建築法連續處罰、勒令停止使用、停止供水供電或強制拆除,以彰顯市府維護公共安全之決心。
 
工務局表示,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商業娛樂場所包括酒家、舞廳、pub、電子遊樂業、理容院、KTV、公共浴室、三溫暖、遊藝場、百貨公司、商場、市場、量販店、酒吧、餐廳、咖啡店(廳)、旅館、觀光飯店等營場所,應於六月底前完成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該局於3月下旬已寄發明信片通知相關業者申報,請各申報義務人委託政府機關認可的合法專業機構或人員來檢查簽證建築物公共安全,於規定期限內申報,否則將依法罰款6至30萬元及張貼不合格告示,拒不申報者得連續處罰、停止使用,甚至遭停止供水、供電處分。